
请注意!这批次甲维盐微乳剂含量不达标
发布时间:2025-8-19 10:17:47 来源:《农药市场信息》传媒 作者:农药卫士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农业农村局日前查处一起经营劣质农药案。
2025年5月14日,义安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对义安区邮政连锁西联乡**农资店内正在销售的农药进行抽样检测,抽样单由经营者鲁**现场签字确认,并将样品进行封样登记保存。6月25日,由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出具的农药检测报告显示,在义安区邮政连锁西联乡**农资店抽检的标称农药登记证号为PD20130476、农药生产许可证号为农药生许(鲁)0078、生产日期(批号)为20240419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微乳剂”样品中甲氨基阿维菌素的质量分数为2.5%,不符合Q/ZGRHSW 003-2019标准中3±0.3%的要求,检测结果为不合格,应认定为劣质农药。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参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和农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的通知》(皖农法函〔2019〕666号)农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序号13,义安区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停止经营劣质农药的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48元;3.没收封样留存的该批次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微乳剂农药2瓶;4.罚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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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员:马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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