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农业农村部聚焦豇豆18个不合格产品通告的分析与思考
2024年,农业农村部聚焦豇豆等药物残留突出问题,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隐患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部署开展了豇豆等重点品种药物残留专项监督抽查。近日,农业农村部通告公布了18个涉及氟虫腈、毒死蜱、灭蝇胺、噻虫嗪、噻虫胺等问题产品。笔者对这些问题产品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关建议,仅供参考。
豇豆问题产品的种类与占比
根据检测出的豇豆问题产品结果进行了整理分类,大致可分为使用禁止农药和常规农药残留超标不合格这两类。
1.使用禁止农药。检测出了国家明令禁止、不得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氟虫腈、毒死蜱,其样本各1个,分别占不合格产品比例的5.56%、5.56%(见表1)。
2. 使用常规农药残留超标
从表1 中可以看出,豇豆使用常规农药因施药方法不当,或者没有注意农药安全间隔期,以及其它注意事项,都有可能导致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这次不合格豇豆产品中的农药残留超标的品种主要有啶虫脒、噻虫嗪和噻虫胺、灭蝇胺、倍硫磷,检测出的不合格样本分别为2、3、10、1个,其占总比分别为11.11%、16.67%、55.56%、5.56%。
分析与思考
1. 不合格产品分布具有明显区域性,需要因地制宜,强化监管
这次检出的18个不合格豇豆样品,其分布具有明显的的区域性,主要分布在广东(5个)、广西(4个)、河南(2个)、河北(2个)、云南(2个)、湖南(1个)、陕西(1个)。无论是以上出现不合格样品的地区,还是没有出现的其他地区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都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长项补短板,常抓不懈,一管到底。
2. 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农户知法守法自觉性
进一步加大国家禁止在蔬菜、水果、果树等使用高毒农药的法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科普宣传和技术培训,以及服务指导,真正让广大菜农知道氟虫腈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不得用于蔬菜、粮食、果树等;毒死蜱和三唑磷不得在蔬菜上使用等农业法规精神,使大家做到心知肚明,自觉守法用法,不触碰禁止使用农药的红线,不随意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防病治虫;同时,加强市场监管和销售管理,从源头渠道抓起,追溯禁用药物来源,及时疏理管控,严把经营销售关,避免禁控药剂流入大众化市场。
3. 加强自身科技知识学习,不断提升植保防治技能
由于豇豆生长、收获期比较长,其上病虫发生种类多,危害损失大,用药防治频繁。因此广大蔬菜种植农户除应当积极参加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现场观摩等外,自身也要注重挤时间认真学习相关的种植管理方面的先进技术、先进方法,新药剂应用技术等,不断提高蔬菜病虫草等植保防治技能,更好地运用先进的植保技术,有效地控制病虫危害,提高种植经济效益。这就要求农户,首先要时刻关注种植蔬菜上的病虫发生动态,依据当地植保部门发布病虫情报,因地制宜,对症选药,适期防治;其次购买农药时,要认真阅读农药使用标签说明,选择合适对口药剂,选用先进植保药械,快速高效控制病虫发生危害。再者在具体施药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农药标签说明书要求和注意事项,科学合理、精准用药,特别是要严格掌握好安全间隔期,以及用药次数,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什么是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它是指农作物最后一次施农药到作物收获时要间隔的天数,也是作物收获前禁止使用农药的天数。设定农作物安全间隔期,主要是为了保障收获的农作物中农药残留量不会超过规定标准,避免危害食用者的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每一种农药因种类、性质、剂型、使用方法和施药浓度不同,其分解消失速度也会有差异,再加上各种作物的生长趋势和季节不同,使用农药后的安全间隔期也不同(见表2)。
综上所述,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和幸福。农药等农业投入品是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资,直接关系到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安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业投入品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殷切希望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要引以为戒,从事农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坚决不触碰法律红线。
作者为本刊采编人员和农技推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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