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新的模式,全新的报告 : 第四届农药行业知识产权大会今日在上海开启序幕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刘绍仁处长表示:“这次会议题目变了,特别好。在做报告前,我先向大家提个问题,国内农药创制很多,但是究竟有几个品种做大了?要想单品做大,首先要求其产品本身不差;其次需要我们投入更多的资源和精力进行扶持;再次需要拥有一个优秀的团队进行服务。三个条件要相辅相成。由此,我们应该重视从机制上进行创新,从机制上来解决问题。”
今天上午,第四届农药行业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高峰论坛暨农药行业知识产权培训与交流交易会在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隆重开幕。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揭玉斌副主任、中科院上海有机所吕龙研究员、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夏烽副秘书长、香港植保(中国)协会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何帆先生、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农药市场信息中心暨《农药市场信息》传媒顾旭东主编等领导嘉宾出席会议并作相关致辞。同时,中国化工信息中心蔡志勇教授级高工、胡笑形教授级高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化学发明审查部张春艳副处长,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刘绍仁处长,贵州大学宋宝安副校长等专家作了知识产权领域精彩报告。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揭玉斌副主任对大会提出期望,并表示我国农药知识产权应得到行业的足够重视。
“综观国际农药巨头,无一不拥有强大的知识产权,无一不是知识产权助推他们发展壮大。据了解,跨国农化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每年不断有创新产品投放市场。因此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农药企业必须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这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本次会议第一次把农药科技成果展示和交流交易作为内容之一,对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也将会发挥积极作用,也弥补了行业会议所缺乏的一大内容。”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夏烽副秘书长在会议现场表示。
香港植保(中国)协会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何帆先生表示,植保协会从成立之初就以知识产权为关注的重点。
中科院上海有机所吕龙研究员表示,从第一届知识产权大会开始,就和上海有机研究所结缘,目前已经是第四届,作为协办单位,我们希望知识产权大会能得到行业更多的关注。
“2005年,虽然很多农药企业生产能力不错,但对知识产权还处于不了解的程度,我国农药专利申请量较低;而到了2014年,很多企业已经有了知识产权运营部门,对于专利局而言,审查人数也已经远远满足不了农药申请数量。从原来的专利案子不够,到现在的审查人数不够,是两个面的显现,从这可以看出我国农药企业对专利已经越来越重视。”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化学发明审查部的张春艳副处长从侧面向大家描述了我国农药领域专利进展情况。
张春艳副处长为我们带来了“中国农药专利现状分析及撰写和答复要点介绍”报告。通过她对专利现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国内外专利申请和授权比例对照。在2004年到2014年间,杀虫、杀菌、除草、植调剂四大农药的申请量和授权量均是杀虫剂的比例较多。就申请量而言,我国四大类农药远远大于国外申请量,且保持高速递增的趋势,国外申请量逐年持平;而就授权量而言,我国授权量相比申请量是减低的,在2013年至2014年间我国农药专利授权数甚至出现泡沫申请,授权量出现下降,而国外授权量则显示持续上升趋势。“国内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高速增长,国内申请人专利保护意识大大增强;国内专利申请的授权率低于国外申请,国内专利申请的撰写质量低于国外专利;国内授权专利申请五年后维持率低于国外申请,平均创新高度低于国外申请。”
“农药活性化合物的专利权绝大多数掌握在国际农药巨头手中。从整体审查工作反馈中,我们的专利依然以外围专利为主。国内申请多以复配型农药和农药制剂等改进发明申请。国外申请很大部分集中在转基因作物的用药上,此外,还专注与剂型的研究如泡腾片等。”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农药领域专利申请量虽然上去了,但是更多的还是表现出后专利创新,核心技术还是非常被动,还处于跟随的状态,无法形成领导地位。
同时,张春艳副处长还强调应重视专利分析工作。通过专利分析,企业可以获得哪些信息呢?“可以了解领域研究热点,为立项决策提供导航;了解专利授权情况,规避侵权风险,如宁南霉素侵权纠纷案;阻止专利申请中不利专利获得授权;启动无效程序挑战专利获权后不利专利,现在医药界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寻找许可谈判对象;提前抢仿失效专利。”通过农药行业非常典型的案例“宁南霉素侵权纠纷案”,我们应该注重的是,“如果专利产品和专利保护没有衔接好,就会有可能出纠纷。”
提到“稻草人专利”,相信去年参加过知识产权培训会的代表已经不陌生了。去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提出,企业要避免“稻草人专利”。此次,张春艳副处长也提到,很多专利目的不一样,专利无保护,范围过于狭窄,专利不匹配,不能够有效保护、无法有效阻挡竞争者竞争专利,在诉讼中不能够胜诉。看似是一个专利,但是无法实施对核心技术的保护,还会把自己的技术公开给竞争对手。这样的专利是有害的,我们企业应当要免这样的“稻草人专利”。不能够早公开专利,防治竞争者获得我们的专利技术。
张春艳强调,《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在评价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时,审查员不仅要考虑发明技术解决方案本身,而且要考虑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产生的技术效果,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在申请文件中,应写清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取的技术方案和取得的技术效果,必要时提供证明所述技术效果的实验证据。”
中国农药企业在世界所处的地位是怎样的?“中国农药企业做得再好,目前也不过是给外国公司打工,要想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农药企业一定要走创新之路。”贵州大学宋宝安副校长在会上强调。国内企业数量巨大,大部分为小企业生产落后,污染严重;我国企业新农药创制水平远远落后于跨国公司。此外,我国农药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杀虫剂占主导地位、植物缺少植物诱抗剂;登记有效成分过于集中;我国农药研发和生产同植物保护应用部门严重脱节。
宋宝安副校长指出,目前,我国农药行业呈现出部分特点:我国农药产品的产量和出口量方面占据世界农药市场的主导地位;绝大部分品种均是国外专利过期品种,形成恶性竞争;国外公司大都拥有实力雄厚的研究开发机构和研发团队,研发投入高,销售额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研发创新,拥有知识产权的重要“看家”产品;国内农药企业缺乏大宗专利;我国出口的许多品种,大多出现在国际二三流市场。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刘绍仁处长为大家带来了“高毒农药可追溯情况介绍”报告。他介绍了目前我国农药经营单位可溯源现状:自行设计符合经营需要的运行软件,如采购有条形码的产品;会员制销售,实现可追溯管理;特殊产品(高剧毒、限用、使用技术要求高)销售时,强制要求销售人员对购药人提醒和告知,并在会员记录本同时打印使用注意事项和产品说明。同时,他还提出了两个我们必须面对的目标问题:
目标问题一:高毒农药追溯到最小包装:哪个企业生产;上家是谁,进了多少;下家是谁,卖了多少。
目标问题二:普通农药追溯到生产企业:哪个企业生产;上家是谁,进了多少;下家是谁,卖了多少;零售最小包装难溯源。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教授级高工蔡志勇先生主持上午的会议
目前会议还在持续进行中,更多精彩会议内容请见微信及《农药市场信息》杂志更多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