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全球农化监管新政汇总(下)
(接上期) 5. 德国政府通过关于2024年起完全禁用草甘膦的法律草案
德国内阁通过一项法律草案,德国农民将不得不逐渐减少草甘膦的使用,并从2024年起完全停止使用草甘膦,以保护昆虫栖息地。
德国环境部长Svenja Schulze在一份声明中说道,草甘膦的退场时刻即将到来,环境保护主义者一直为此而努力。德国农民则对这项草案表示抗议,称该项法案将迫使家庭经营农场的生存陷于危机之中,而且与农民和保护主义者之间达成的合作相比,禁令在促进生物多样性方面的效力实在有限。
自从世界卫生组织(WHO)于2015年得出结论认为草甘膦可能引起癌症后,就引发了全球激烈的争论。根据法律草案,某些地区将禁止使用可能损害蜜蜂的除草剂和杀虫剂。另外,还将禁止安装某些类型的诱集灯以减少光污染。该项立法还需获得联邦议院下议院和联邦议院上议院的批准通过,他们代表了德国16个联邦州政府的利益,这一过程通常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6. 英国批准使用伤害蜜蜂的新烟碱类杀虫剂
欧盟2018年颁布禁止使用烟碱类杀虫剂的禁令,认为这类化合物对蜜蜂的神经系统有影响,但是英国作为当时欧盟的一份子和其他10个欧洲国家一起已经授权这类杀虫剂紧急使用,以对付某种侵染甜菜的病毒。
尽管这一决议受到环保人士的抗议,但是英全国农民联盟糖业委员会主席发表了一份声明,称该病毒“对英国的甜菜作物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而该授权将对确保英国甜菜种植者继续发展至关重要”,还和英国糖业公司一起游说政府颁布此紧急授权。
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Defra)在其决定中提到了申请者“已经提交”了一项计划,该计划旨在开发替代的、可持续的方法而不需使用农药便可保护作物,包括“开发抗病植物品种、提高种子萌发率的措施以及为种植者提供新的做法”。Defra称该计划预计未来3年将需要使用新烟碱类杀虫剂。这意味着在2024年之前,仍然允许这类杀虫剂在甜菜上使用。
7. 瑞士全民公投否决化学农药禁令
瑞士举行全民公投,否决了化学农药禁令。公投结果显示,瑞士不会禁止化学农药产品。
此外,饮用水倡议提出的不会完全禁止化学植保产品,但会阻止使用化学农药产品的种植者申请政府补贴,也遭到大多数选民的拒绝。
化学农药禁令呼吁在10年内禁止使用除草剂。此外,也不再进口使用化学合成农药生产的食品。该计划需要得到大多数选民和各州的批准。然而,近61%的公民和26个州中的25个州投票反对。这是“一个合理而务实的决定”,瑞士总统Guy Parmelin表示宽慰,他说道:“瑞士人正在确保农业的未来和国家的食品安全。农业部门现在有机会发起改革,以实现更可持续的生产”。
支持禁用化学农药的40%选票中,大多数来自城市地区。在首都苏黎世,近48%的选民投票支持禁用,而在日内瓦超过49%,在第三大城市和先正达的发源地巴塞尔-施塔特甚至57%的选民投了赞成票。这3个州代表了全民投票中赞成票最高的百分比。
三、 拉丁美洲
1. 阿根廷实施2,4-滴禁令并对违者实施处罚
阿根廷现正对自2019年7月24日起生效的2,4-滴丁酯和异丁酯制剂使用和销售禁令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阿根廷国家农业食品卫生与质量服务局(Senasa)负责此项措施的执行以及对进口、制造和分装此类除草剂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Senasa在做出上述禁令时解释说:“这些制剂在国内各地区被大量使用,而其使用可能会损害农业、林业或其他作物。”对于不遵守规定的情况,Senasa可视其对公共健康或环境的风险程度,采取没收、暂停或其他处罚措施。
2. 阿根廷禁止使用基于乙基毒死蜱和甲基毒死蜱的杀虫剂
阿根廷Senasa从2023年起禁止使用以乙基毒死蜱和甲基毒死蜱为有效成分的植物保护产品。这是根据2021年8月4日在《官方公报》上发表的第414/2021号决议确立的。从第414/2021号决议生效之日起455天内禁止销售和使用。之后,含有乙基毒死蜱和甲基毒死蜱的活性成分和植物保护产品的登记将自动从Senasa的登记数据库删除。
同样,Senasa的决定还包括降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毒死蜱处理过的食品中所含的最大残留限量水平(MRLs)。从本决议生效之日起575天后,对进口或本地生产供国内消费的所有农产品和副产品,规定乙基毒死蜱和甲基毒死蜱的最大允许限量定为0.01mg/kg。
3. 巴西南部将实施激素类除草剂新法规
巴西最大的大豆和玉米生产区,即东南部南里奥格兰德州宣布,已将实施2项规范性指令(INs)的期限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这2项指令是为防止激素类除草剂的施用产生飘移问题。其中以施用除草剂2,4-滴后的飘移问题最为常见。大豆上施用的2,4-滴向邻近作物如葡萄、橄榄树、山核桃和蔬菜飘移,造成这些作物产生药害。
自2022年6月1日起,南里奥格兰德州的所有473个市都必须遵守IN 06和IN 09制定的规则,而这2个规则本应自2019年起生效。IN 06/2019还规定了激素类农药产品施用者的登记规则,以及农村生产者提供有关产品在其作物上使用的信息的必要性。另一方面,IN 09/2019还对在南里奥格兰德州定向销售激素类除草剂作出了规定。
目前,24个重点城市必须遵守施用者的登记和产品的定向销售,因为这些城市出现了多种经济作物施用后产品飘移的情况。其中葡萄生产实体报告损失超过30%。
4. 巴西为农药注册制定新规则
巴西政府2021年10月8日公布的第10.833号法令(Decree No. 10.833),修订了农用化学品生产、研究、登记、使用、进口和出口的规则。巴西政府称,“这些修改是必要的,以更新过时的立法,因为该部门的实际和技术进步以及科学进步”。
新的法令对负责控制和管理农药的机构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巴西环境和可再生自然资源研究所(Ibama)以及农业、牲畜和供应部(MAPA)的责任进行了协调。更新后的规则允许在同一注册号码上使用不同的品牌名称。它的目的是减少同一申请人要求注册具有特定规格的产品的数量。还将修改仿制产品的注册标准,减少在处理含有已注册的活性成分的产品时对药效进行证明的研究需要。提交环境和毒理学研究仍然是强制性的。
新规则拟促进由教育、推广和研究公司或实体或经认可的实体对已注册活性成分进行的研究和试验活动。进行这些活动不需要事先获得登记试验许可证(RET)。但是,在涉及到水环境或原始森林中使用的产品研究项目中,仍需要申请RET。
GHS已于2019年被Anvisa采纳,而此次新的法令才开始要求采纳了化学品全球统一分类和标签系统(GHS)的定义进行毒性分类以及标签中健康危害的标识。
5. 秘鲁禁止三氯杀螨醇农药的登记、进口、加工和使用
秘鲁农业发展与灌溉部(MIDAGRI)禁止对含三氯杀螨醇有效成分的农药制剂进行登记、进口、本地制剂加工、分销、销售和使用。三氯杀螨醇是一种有机氯农药,被《斯德哥尔摩公约》视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秘鲁政府表示,“三氯杀螨醇在环境中存留时间久,对哺乳动物具有中等毒性,对鱼类、甲壳类、软体动物和藻类具有极强的毒性。它还具有生物蓄积性,可积聚在人体脂肪组织中,并可以通过空气和水进行长距离传播。”
秘鲁于2001年签署了《斯德哥尔摩公约》,并于2005年正式履行该公约。因此,迄今为止,秘鲁尚未登记含有三氯杀螨醇有效成分的商业制剂,也没有该农药的登记申请。但是,发布这项决定是预防性的,考虑到申请者可能随时提交这类申请书,为此必须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护人类健康和保护环境。
四、 亚洲
1. 越南发布新禁用有效成分清单
2021年11月29日,越南植保局(PPD)紧急发布了一条新法规草案。一些对人类健康、家畜、生态系统和环境毒性较大的有效成分,将在2022-2023年逐步移出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
以下为拟禁用的农药名单以及禁用时间:杀虫剂丁硫克百威、丙硫克百威将于2022年第二季度禁用;甲萘威、硫双威将于2023第四季度禁用。杀菌剂百菌清将于2023年第四季度禁用,代森锰锌、代森锌、代森锰、福美锌将于2023年第一季度禁用,丙森锌将于2023第四季度禁用。除草剂莠去津、乙草胺将于2023年第二季度禁用。抗生素类,包括红霉素、硫酸庆大霉素、硫酸卡那霉素、氧四环素、链霉素、四霉素将于2023年第四季度禁用。
2. 斯里兰卡解除农用化学品进口禁令
2021年11月,斯里兰卡政府宣布,由于农民抗议蔬菜和大米等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该国于当日正式解除对农用化学品的进口禁令。斯里兰卡农业部长马欣达南达·阿卢特加马盖说:“考虑到农民的诉求,并为确保粮食安全,政府决定解除农用化学品进口禁令。农用化学品进口禁令的解除,标志着斯里兰卡全面有机农业的改革只维持了短短6个月。”不过,据斯里兰卡农业部称,该国目前仅允许私营企业恢复进口,且进口补贴不予恢复,因此进口价格短期内依然较高。
2021年4月26日起,斯里兰卡正式禁止进口化肥、杀虫剂、除草剂和杀菌剂,以期成为全球首个完全实现有机农业的国家。但斯里兰卡政府先前承诺向农民提供有机肥料等化肥替代品没能兑现,肥料和农药使用不足,导致斯里兰卡大片农田抛荒,蔬菜、大米产量随之下降,价格持续攀升,引发农民大规模抗议。10月,由于有机肥料不足,茶叶品质和产量双双下降。而茶叶又是斯里兰卡创汇商品,政府不得已恢复了部分用于茶叶栽培的化学肥料的进口。在农药方面,斯里兰卡政府宣布全面解除此前对草甘膦等除草剂的禁令。
3. 缅甸农药登记要求新变化
2021年12月,缅甸农业部新上任局长,对农药登记要求做出了重大调整。这些调整主要包括:(1) 开始线上提交登记申请,13个部门协同,流程更加规范;(2) 要求提交GLP报告;(3) 要求在提交登记资料后缴清全部费用;(4) 资料不规范或者产品检测不合格的需要重新提交资料、样品、标准品、色谱柱和全部登记费用;(5) 新有效成分登记要求更加严格;(6) 增加田间试验费用。
此外,还对吡虫啉使用进行了调整。2021年10月22日缅甸农业部开展了第34届农药登记会议,对吡虫啉的使用做出了调整。自2022年5月1日起,吡虫啉不再以叶面喷雾的方式登记使用,只能用作拌种处理。之前已经完成登记的叶面使用也被撤销。
4. 印度农业和农民福利部颁布新的肥料管制令监管生物刺激剂
农业和农民福利部于2021年2月23日颁布了《肥料(无机、有机或混合)(管制)修订令》(2021),进一步修订了《肥料(无机、有机或混合)(管制)令》(1985)。
任何新的生物刺激剂产品必须包括在管制令的附表VI内。任何人不得制造或进口任何该附表VI以外的生物刺激剂产品。为此,需要提供以下信息:(1)产品化学;(2)生物效果;(3)毒性;(4)重金属含量;(5)产品分析。
生物刺激剂须归入下述类别之一,即:(1)植物提取物,包括海藻提取物;(2)生物化学产品;(3)蛋白质和氨基酸水解物;(4)维生素;(5)无活体微生物细胞的微生物代谢产物;(6)抗氧化剂;(7)抗蒸腾剂;(8)腐殖酸和黄腐酸及其衍生物。
如果产品已经在印度市场上销售,制造商/进口商必须首先获得临时证书,才能继续在市场上销售,有效期为2年,并要求在2021年8月23日之前向农业部提出申请。在这2年中,必须进行测试以获得上面要求的详细数据以便获得正式登记。
5. 中国
2021年1月29日起停止供应国内使用2,4-滴丁酯产品的生产。2021年1月28日,最后一个可以供应国内使用的2,4-滴丁酯产品,即50%乙·莠·滴丁酯悬乳剂登记证PD20160077有效期满并不再获得续展。这表明,自2021年1月29日起,我国全面停止供应国内的2,4-滴丁酯产品生产;自2023年1月29日起,我国将全面停止国内2,4-滴丁酯产品的经营和使用(按照产品有效期2年计算)。同时也意味着,凡是国内市场上销售的、标称2021年1月29日及以后生产的2,4-滴丁酯产品,均应认定为假农药。
截至2021年1月29日,仍然有28个专供出口(不得在国内销售)的2,4-滴丁酯产品登记证处于有效状态,其中原药6个,制剂21个,涉及6家生产企业。
此外,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召开会议,明确分批淘汰现存10种高毒农药。2021年6月11日,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七部门联合召开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3年行动部署启动视频会议。会议明确分期分批淘汰现存的10种高毒农药,特别是对蔬菜上残留检出较多的高毒农药率先淘汰。分期分批淘汰现存的10种高毒农药分别是甲拌磷、水胺硫磷、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甲基异柳磷、涕灭威、氯化苦、磷化铝。第一批淘汰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4种高毒农药的意见已经发布并征求公众意见。通知指出,自2022年3月1日起,发证机关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的登记和生产许可,禁止生产。自2024年3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了大力发展生物农药,针对中西部生态要求和产业现状,重点培育一批生物农药优势企业和绿色农药制剂加工企业。
五、 其他
1. 2021年1月起乌克兰将调整农产品中毒死蜱和甲基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
经乌克兰卫生部指令草案《关于批准农产品和食品中毒死蜱和甲基毒死蜱允许最高限量及修订农药和农药安全使用卫生标准和条例》批准,农产品和食品中毒死蜱和甲基毒死蜱残留最大允许含量水平(MRL)将限定为0.01mg/L。按计划签署手续后,该指令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欧盟作为乌克兰农产品的主要市场之一,乌克兰向欧盟国家出口的农产品份额约占25%~30%。因此,协调国内监管文件与欧盟指令的关系,是为了将贸易风险降至最低、确保农产品竞争力。最重要的是,它还关乎消费者的健康。从乌克兰出口的角度来看,超出农药残留限量的问题主要是油籽(向日葵、大豆、油菜籽)和植物油(因为毒死蜱和甲基毒死蜱是脂溶性的)方面。此外,谷物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毒死蜱用于谷物仓储)。
根据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部的国家农药和农用化学品登记名单,目前在乌克兰登记的含有毒死蜱和/或甲基毒死蜱的产品约有40个。含有这两种活性成分的农药产品用于谷物、油籽和蔬菜作物生产。据乌克兰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乌克兰约有300万公顷农田使用了含有毒死蜱和甲基毒死蜱的农药产品。
2. 事先通知同意(PIC)对4种农药的最后管制行动通知
《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化学品审查委员会第17次会议(CRC17)于2021年9月14至24日以视频会方式在线上召开。
会议主要审议了特丁硫磷、异菌脲、硫双威、杀扑磷4种农药的最后管制行动通知。一是会议审议通过了特丁硫磷、异菌脲的最后管制行动通知。特丁硫磷的最后管制行动通知由加拿大和莫桑比克提交,异菌脲的最后管制行动通知由欧盟和莫桑比克提交,会议审议认为以上最后管制行动通知符合公约附件2的要求,会议决定在闭会期间起草以上2个农药的决定指导文件并提请下次会议审议。二是硫双威、杀扑磷的最后管制行动通知存在争议,将在下次会议上继续审议。硫双威的最后管制行动通知由欧盟和莫桑比克提交,会议审议认为,欧盟的出口通知符合公约附件2要求,一些委员和观察员认为,莫桑比克的最后管制行动没有提供风险评估信息,也没有其他国家风险评估的任何信息,因此莫桑比克提交的硫双威最后管制行动通知不符合公约附件2的要求。杀扑磷的最后管制行动通知由乌拉圭和莫桑比克提交,委员们对以上2个国家的最后管制行动通知均存在争议。因此,会议决定在闭会期间成立相关的技术接触组,并在下次会议上继续讨论的硫双威、杀扑磷的最后管制行动通知。三是原计划在本次会议讨论的甲基对硫磷、甲萘威、毒虫畏3种农药的最后管制行动通知,因为时间原因没来得及讨论,推迟到下次会议讨论。
中方代表在会上多次发言,认为莫桑比克提交的几个最后管制行动通知没有提交充分的风险评估信息,不符合公约附件2的相关标准。中方还表示,希望对于委员们和观察员们争议的技术问题,能够在会议报告中体现出来,并本着谨慎的态度进一步讨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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