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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业“减法”破局:从规模扩张到价值重塑

发布时间:2026-4-2 10:01:01 来源:《农药市场信息》传媒 作者:侯常青

我国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农药生产国与出口国,历经数十年发展,已构建起体系完备、配套齐全的农药全产业链。随着农药行业从商品名时代、商标时代逐步演进至“一证同标”时代,我国农药行业正处于从“大”到“强”转型升级的关键攻坚期,以做减法为导向的结构调整与优化,成为破解发展瓶颈、提升产业质量效益的重要抓手。

农药行业“减法论”,并非简单的规模缩减、产品淘汰,而是战略性的聚焦与价值重塑。“减量与提质并行、减法与加法结合”,其核心要义是“减法去低效,加法提质量”,包括减数量、减同质化、减风险、增质量、增效益。


我国农药行业发展现状:“多”的困境与“少”的缺失

当前农药行业的“多”,主要体现在数量与规模,而“少”则体现在质量与价值。我国农药行业呈现“哑铃式”结构,头部企业与大量中小型企业并存。近年来,农药产能的无序扩张及农药登记证的无序增长与同质化问题,已构成了行业转型升级的主要障碍。

1.产能结构性过剩,利用率低

农药产能结构性过剩是指在农药行业总体产能动态平衡的宏观背景下,传统老旧品种和过专利期大宗农药产品存在显著的产能冗余,而原创创制农药、绿色低毒农药以及高效低风险农药产品则存在有效供给不足的现象,同时产能空间布局与市场需求匹配度存在非均衡特征。

近年来我国农药行业投资与新增项目保持高位增长。据有关统计,2021-2024年,农药原药新增产能约140万吨/年,农药中间体新增产能接近200万吨/年,产能扩张速度显著快于需求增速。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偏低,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主要品类均严重过剩,产能利用率仅有30%~60%。大量产能闲置造成资源错配与效率损失。

从区域布局看,我国农药产能呈现“东稳西增、梯度转移”特征。江苏、山东、浙江等华东省份作为传统农药主产区,产业基础雄厚、配套完善;内蒙古、四川、宁夏等华北与西部省区新增产能规模大、增长速度快,产量占比持续提升,成为产能扩张的主要承载区域。这种空间转移在优化区域布局的同时,也加剧了部分中西部园区同质化布局与结构性过剩压力。

2.农药登记证存量高增,闲置多

目前我国农药登记产品总数达到5.2万多个,通过不同商标标识形成约20万种产品。“一证同标”政策落地初期,部分市场主体对政策误读与投机心理导致出现“恐慌性办证”行为,短期内推动了登记证数量的激增,预计未来几年内农药登记证数量将突破10万个。

农药登记证无序增长的背后,是严重的同质化与闲置问题:一方面,主流品类登记证同质化率超过70%,大量申报仅为剂型微调、含量小幅变更的低水平重复产品;另一方面,全国闲置农药登记证占比预计超12%,大量登记证持有后无实际生产、无市场流通,沉淀为无效存量资源,不仅加剧资源错配,也造成行政审批与监管资源与产业要素配置的低效浪费。

3.产品同质化严重,创新能力不足

农药产品同质化是行业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而登记证的低水平重复申报正是产品同质化的直接诱因。多数企业缺乏核心研发能力,倾向于模仿、复制市场上销售好的产品,将精力放在“多办证、广布局”上,而非新化合物、新剂型、新应用场景及新品类的研发,导致市场上同类产品泛滥,企业多依赖价格战抢占市场份额,盈利空间持续收窄。

我国农药行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平均不足3%,显著低于国际农化巨头8%~12%的水平,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已成为制约行业减量化、提质化转型的核心瓶颈。

4.知名品牌稀缺,品牌集中度偏低

我国农药行业“产品多、品牌少”,多数企业仍停留在产品推销层面,注重短期利益,缺乏品牌意识,忽视品牌建设与市场培育,市场认可度低、影响力有限,难以形成品牌溢价。相比之下,国际农药巨头凭借强大的研发能力、完善的品牌体系,占据全球农药市场70%以上的份额,品牌竞争力差距显著。

5.管理政策碎片化,协同性不足

近年来,国家逐步加强农药行业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从“文件”到“实效”,仍需克服政策理解不一、地方监管能力差异、跨部门协同、与行业顶层规划的对焦性不强等碎片化问题,确保监管合力真正作用于淘汰落后、激励先进的“减法”进程。

(1)农药生产许可方面

2017年修订实施的《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行业管理体制作出重大调整,农药生产管理职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划转至农业农村部。伴随管理职能调整,农药生产许可权限下放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理模式由集中审批转变为地方自主核发生产许可证。由于审批权限分散、各地审批标准执行存在差异,再加上地方对GDP的过度追求,一定程度上导致行业出现产能扩张严重以及部分优质产能准入受限、落后产能退出不畅的问题。

当前我国农药产业市场准入机制仍存在制度性短板。在《农药管理条例》与《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共同构成的制度框架下,企业仅需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要求,完成相应园区入驻及安全、环境评价等程序,即可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资质。这种生产许可后置的审批模式,使得行业主管部门难以对产能总量与结构实施有效调控与约束。

(2)农药登记管理领域

当前,我国农药登记与监管体系仍存在诸多制度性短板,如同质化产品判定标准不够细化、登记证流转机制不够健全、再评价工作常态化程度不足、农药登记政策随意性强等问题较为突出,难以形成全方位、全链条的协同监管合力。

现行《农药管理条例》规定新农药保护期为6年,而新农药研发具有周期长、成本高、投入大等特征,现有保护期设置偏短,对原始创新的激励不足,不利于引导企业加大新农药创制投入。


农药行业时代演进:从商品名到“一证同标”转型

我国农药行业的发展历程,本质上是一部“规范化、集约化”的转型史,从早期的商品名时代,逐步过渡到商标时代,当前正全面进入“一证同标”时代。每一次时代演进,都推动行业向“减法”方向迈出重要一步。

1.商品名时代:数量扩张,乱象丛生(1980-2008年)

1982年农牧渔业部颁布《农药登记规定》,标志着我国农药登记制度正式建立。这一时期,农药产品以商品名进行登记和销售,企业可以通过不同的商品名销售相同成分的产品,企业为抢占市场,对同一农药产品注册多个商品名,导致“一药多名”现象泛滥,农药产品数量快速增长但质量参差不齐,市场竞争混乱,这一阶段,营销重于技术,概念炒作盛行。同时,这一时期农药行业监管相对宽松,企业准入门槛较低,生产企业数量快速增长,行业“多而杂” 的格局逐步形成。

2.商标时代:规范起步,品牌萌芽(2008-2025年)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要求,我国自2008年7月1日起取消农药商品名,农药行业进入商标时代。相比商品名时代,商标时代的行业规范性显著提升,推动企业更加重视产品质量与品牌建设,部分企业逐步形成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商标品牌。但与此同时,由于允许“一证多品”(即一个登记证可以使用不同商标),导致“借证生产、贴牌代工”成为行业隐形规则,产品质量责任主体模糊。

3.“一证同标”时代:提质增效,深化改革(2026年至今)

2026年1月1日,农业农村部第925号公告正式全面实施,农药行业进入“一证同标”时代。“一证同标”政策遏制了“一药多名”乱象,推动行业从“数量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型。


农药行业“减法”的实施路径

农药行业“减法”改革的推进,应以去冗余、去低效、去同质化,提质量、提创新、提品牌化为核心目标,坚持行业引导、政策调控、企业实践三方协同发力。其中,政策调控为核心驱动力,企业实践为关键落脚点,行业引导为重要支撑保障,通过多方协同形成治理合力,推动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1.行业引导: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发展共识

各级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应以农药行业“十五五”发展规划为指引,立足行业发展实际,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发展共识、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引导企业摒弃“大干快上”及“多证即优势”的传统认知,避免盲目办证、重复建设。

各级行业协会应进一步强化统筹服务功能。一方面,加强行业运行监测与深度调研,精准识别发展痛点与堵点,搭建企业兼并重组与战略合作平台,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引导中小型企业摒弃“大而全”的登记与产能布局,向细分领域、特色品类、专用化方向转型,加快构建龙头企业规模化、中小企业特色化的差异化发展格局。同时,搭建行业协同创新平台,整合企业、科研院所与高校等多方创新资源,深化产学研合作,降低创新产品研发与登记成本,为行业“减法提质、创新增效”提供坚实技术支撑。另一方面,组织开展行业培训与交流活动,推动企业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主动淘汰落后产能,退出同质化竞争,聚焦核心赛道开展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

在行业自律层面,应加快制定并实施行业自律公约,明确企业在登记申报、产能调控、研发创新、市场竞争等环节的行为规范,建立健全监督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对严格履行自律公约、提质增效成效突出的企业,授予示范企业称号并推广典型经验;对违反公约、扰乱市场秩序的主体,实施行业通报,并与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构建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有机衔接、协同约束的长效治理机制。

2.政策制订:收紧监管门槛,强化政策协同

政策调控是推动农药行业实施“减法”改革的核心驱动力与刚性制度保障。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开展制度性 “减法”,实现优化存量、管住增量、激活变量,为行业结构调整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刚性约束。

(1)规划引领,做农药行业“航标”

农药行业“十五五”规划需破除形式化弊端,切实发挥行业发展“航标”与引领作用。各相关主管部门在制定农药行业配套政策时,应以农药行业“十五五”发展规划为核心指引,主动对标规划中明确的产能调控、登记管理、同质化治理、绿色创新、品牌培育等核心目标,构建“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淘汰、激励引导”的全流程政策体系。通过整合政策资源、破除政策碎片化困境,强化政策的刚性约束与部门协同性,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使行业规划真正成为政策制定的核心遵循,杜绝政策与规划脱节、背离的现象。

各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不仅要精准对接农药行业“十五五”发展规划的目标导向,更需明确政策执行的具体标准、量化考核指标与问责机制,确保政策落地有抓手、执行有监督、成效有保障,避免规划沦为“纸上蓝图”。同时,建立政策落地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对政策执行成效进行科学评估,精准识别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堵点与问题,动态优化调整政策内容,确保政策始终适配行业发展实际需求,为农药行业“减法”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支撑。

(2)提高登记门槛,收紧相同、相似产品登记政策

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农药登记政策,需紧扣“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登记质量”的核心要求,进一步完善农药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相同、相似产品登记。

现行农药登记政策侧重安全性评价,对产品的市场价值、差异化程度关注不足。建议引入登记价值评估机制:一是经济必要性评估,对已有10个以上相同产品的有效成分,要求新申请人证明其经济必要性(如成本降低20%以上)。二是差异化证明,对相似产品要求提供与已登记产品的对比试验数据,证明其具有明显比较优势(如防效提升10%以上)。三是重新定义“相似”产品,缩小“相似产品”的认定范围。对于仅改变含量但无明显药效优势或仅改变剂型但无显著施用便利性的产品,不再按简化程序办理,一律按新的登记资料要求进行全项试验和评审,增加企业的试错成本和时间成本,倒逼企业放弃投机性登记。四是提高相似产品登记门槛。在现有规定基础上,申请相似产品登记,要规定比对现有农药产品,适当增加资料要求,如农药杂质和助剂对人畜健康、环境影响以及农作物的安全性等。

(3)加大农药再评价力度,聚焦规划清理冗余、淘汰落后目标

针对当前5万余个登记证中存在的闲置、低效、老化、同质化等问题,建立农药登记证动态管理与存量清退机制,以农药再评价为核心手段,将评审重心从“增量审批”转向常态化、系统化的“存量优化”,让登记证“瘦身提质”,实现从“只进不出”到“有进有出”的转变。

①扩大周期性再评价覆盖范围,强化农药再评价实施力度。将使用年限较长、市场占有率偏低、风险隐患突出且替代产品成熟的农药登记证,纳入周期性再评价清单,明确再评价的技术标准、时间节点及清退规则。对未通过再评价、无实际市场需求或存在安全风险的登记证,依法予以注销,实现存量登记证的“优存劣汰”,提升登记资源利用效率。

②建立闲置登记证主动清退与强制注销双重机制。简化登记证注销办理流程,降低企业主动清退闲置登记证的行政成本,引导企业自觉清理冗余登记资源;同时明确强制注销的适用情形,对长期闲置、无实际使用价值的登记证依法实施强制注销,减少登记资源浪费。

③强化登记证与生产、市场环节的联动管控。将农药登记证持有情况与生产许可、市场流通监管紧密挂钩,对无对应生产能力、无实际市场流通记录的登记证,纳入重点监管清单,通过监管约束倒逼企业清理冗余登记资源,推动登记证数量与企业实际经营能力、市场真实需求相匹配。

④规范登记试验备案管理,防范低水平重复申报。通过系统分析登记试验备案数据,精准掌握农药登记试验开展动态,提前预判登记申报趋势;针对某一品类、某一应用场景出现的扎堆备案现象,及时发布行业预警信息,引导企业调整申报方向,避免低水平重复扎堆申报,优化登记资源配置结构。

⑤建立再评价快速反应机制,强化风险防控。对已登记农药开展常态化风险监测,一旦发现其对农业生产、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生态环境存在严重危害或较大风险,立即启动特殊性再评价程序,根据评审结果依法撤销或变更登记证,必要时采取禁限用管控措施,防范安全风险扩散。

⑥规范农药登记资源交易流转,培育二级流动市场。制定农药登记资源交易流转管理办法,明确登记资料转让、企业合并分离等场景下的登记资源处置规则,规范交易主体资质、交易流程、资料清单及权利义务等核心内容,推动登记资源公开化、透明化匹配。引导登记资源向优势企业、创新企业集中,减少行业内重复研发与重复申报,实现优质登记资源的市场价值最大化。

(4)强化农药产能调控政策,对焦规划提升行业集中度目标

主管部门应锚定农药行业“十五五”发展规划中产能调控的核心目标,以“淘汰落后产能、提升行业集中度、优化产能空间布局”为导向,构建并实施刚性化、精细化的产能调控政策体系。在增量管理方面,严守低水平同质化扩张底线,严控新增农药产能审批,明确新建项目的园区化准入、环保安全与绿色制造标准,推动产能向环境承载力强、产业配套完善的优势区域集聚。在存量优化方面,聚焦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率的重复产能,建立量化淘汰标准与退出机制,通过环保核查、安全整治与产能利用率考核,加速落后产能出清。同时,完善产能整合激励政策,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产能置换等方式开展规模化整合,引导生产要素向龙头企业集中;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型,形成“龙头企业主导规模、中小企业深耕特色”的集约化发展格局,全面提升行业产能利用率与整体发展质量。

3.企业实践:聚焦核心优势,落实“减法”政策

企业作为农药行业“减法”改革的关键落脚点,其转型实践本质上是一场需要战略定力与改革勇气的自我革新。企业应摒弃“多证在手市场不愁”的传统认知,推动发展模式从“多元化粗放扩张”向“专业化精准深耕”转型,围绕产品、作物、定位三大核心维度精准实施“减法”策略,聚焦细分领域实现深耕细作,以差异化布局构建错位竞争优势。

企业需立足自身核心优势,在细分领域实现专业化突破,摒弃“广撒网”式的发展路径,追求“精而专”的发展模式。未来行业内具备竞争力的企业,将是那些能够将农药生物活性转化为精准田间解决方案的创新主体——以核心技术为支撑,以场景需求为导向,以优势品类为纽带,通过技术创新、场景适配与品类延伸,在细分市场中寻找机遇。

(1)聚焦细分场景,区域市场深耕,服务模式创新

面对行业同质化竞争加剧的发展困境,农药企业需重新审视自身资源与核心能力,摒弃“大而全”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实施战略聚焦策略,主动剥离非核心、无竞争优势的业务板块,将资源与精力集中于特定作物、特定病虫草害、特定区域及细分应用场景,推动产品定位从通用型向精准化解决方案转型,打造针对性强、适配性高的特色产品,实现细分赛道的深耕细作。

企业可聚焦单一核心赛道实现专业化突破,具体可聚焦三类细分方向:一是特定核心作物领域,如专注苹果、柑橘等经济作物的植保服务;二是关键产业痛点领域,如抗性杂草治理、土壤健康改良等细分场景;三是特色产品品类领域,如生物刺激素、植保无人机专用药剂等新兴品类。在此基础上,构建覆盖种子处理、苗期防病、生长期防虫的全周期植保解决方案,通过专业化深耕形成细分领域竞争壁垒,逐步成长为细分场景的行业专家,破解同质化竞争难题。

(2)强化品类创新,破解同质化发展瓶颈

农药企业应推动发展逻辑从“同质化复制”到“重新定义需求”,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品类创新,重点研发绿色、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产品,以及新化合物、新剂型、新应用技术,突破同质化瓶颈,减少“换汤不换药”的重复产品,将优质资源投入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类创新中。企业应基于深度场景洞察(如火龙果、荔枝等高价值作物高频次用药痛点),通过技术融合(纳米制剂、AI辅助设计),开发解决特定问题的“场景化套餐”或“一站式服务包”,创造全新用户价值。

(3)产品与登记做减法:从“数量囤积”到“精品创造”

企业需主动开展登记资源“断舍离”,清理闲置低效农药登记证,停止对“me-too”类模仿产品的盲目登记。应构建科学合理的产品矩阵,围绕1~3个核心有效成分,开发不同含量、不同剂型、不同混配方式的系列化产品,形成层次清晰、优势突出的“产品树”,替代以往杂乱无章的“产品堆”,实现登记资源的高效利用。企业应将宝贵的登记资源与研发经费,重点投入到具有差异化优势的创新实践中,此类创新并非局限于全新分子的创制,更包括基于农业场景的深度洞察所开展的“品类创新”。例如,针对农业劳动力短缺的行业痛点,可研发省工化、智能化的药肥一体化解决方案。同时,企业应密切关注政策导向,积极利用生物农药、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等政策鼓励的登记绿色通道,提前布局、抢占新兴细分市场,培育新的增长极。

“一证同标”时代,资源集中化成为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企业应放弃“多产品、低销量”的模式,聚焦大单品,通过技术壁垒,渠道控制,市场培育,实现单品上量。选品逻辑方面,选择市场容量大、竞争格局尚未固化、具有技术壁垒或品牌潜力的产品。上量路径方面,通过示范田建设、技术推广会、数字化营销等手段,将单一产品在特定区域或全国范围内做透。规模效应方面,大单品带来的规模效应不仅能降低生产成本,还能增强对渠道的议价能力,形成良性循环。

(4)渠道与营销做减法:从“铺货压货”到“价值赋能”

在行业转型与市场需求升级的双重驱动下,农药行业传统多级分销体系正逐步瓦解,渠道与营销模式的“减法”可重构成为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路径。企业应主动压缩渠道层级,推动渠道下沉,打破传统分销壁垒,直接对接电商、农资大卖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产品与终端需求的精准对接,降低渠道流通成本,提升市场响应效率。

在渠道合作伙伴选择上,企业应转变核心标准,从以往侧重合作伙伴的资金实力,转向聚焦其服务能力与专业水平,引导并推动经销商从单纯的产品分销者,转型为能够为农户提供专业化植保解决方案的“服务商”,强化渠道的价值赋能功能。同时,营销模式需实现根本性转型,摒弃单纯的产品推销模式,聚焦具体作物、特定病虫草害场景,开展精准化知识传播与技术培训,向农户输出专业化种植指导,逐步成为农户种植管理过程中的可信赖顾问,实现从产品供给向价值服务的深度转型。

(5)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

在“一证同标”时代,农药商标与登记证强绑定,商标使用规范化(同一登记证号标注同样商标,且不得使用受托方商标),这一变化推动品牌建设从“可选项”变为“必答题”。品牌建设的核心内涵,在于向市场与农户提供“确定性”价值承诺,具体体现为产品效果的确定性、使用安全的确定性以及农户增收的确定性,这也是品牌区别于同类产品、构建竞争壁垒的核心支撑。

企业应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建设,从“隐身”到“心智占领”,超越产品标签上的商标,构建涵盖企业品牌(技术实力、社会责任)、产品品牌(拳头产品的效果口碑)和服务品牌(技术服务、作物方案)的立体品牌体系。通过扎实的田间示范、可靠的效果和持续的技术服务,在农户心中烙下品牌印记。


结论与展望

当前,我国农药行业已进入“长周期”与“弱周期”叠加的底部复苏阶段,行业发展格局发生深刻转变,“规模化粗放扩张的‘大面包时代’已然终结,精细化、差异化竞争的‘面包屑时代’正式来临”。在百年变局与行业深度转型相互交织的发展背景下,通过政策层面的刚性调控与科学引导、行业层面的统筹协调与结构优化,以及企业层面的创新驱动与深耕细作,多方协同发力,有望推动行业逐步摆脱同质化“内卷”的红海竞争困境,实现高质量发展转型。

未来,随着各项“减法”政策的落地见效与行业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农药行业将加速实现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的转变,推动产业完成从“世界工厂”到“农药强国”的关键跃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奠定不可替代的核心产业地位,为全球农业发展提供中国方案与中国力量。


作者为山东省农资协会执行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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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业“减法”破局:从规模扩张到价值重塑




编辑人员:马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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