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量居世界首位的小麦使用农药产品登记情况综述(下)
4.农药剂型
3620个登记产品中,涉及农药剂型共有38种(见表37),登记数量最多的为可湿性粉剂(WP)886个,占小麦登记总数的24.47%;接下来依次为乳油(EC)754个、悬浮剂(SC)588个、悬浮种衣剂(FSC)227个、水分散粒剂(WG)219个、可分散油悬浮剂(OD)178个、水乳剂(EW)172个、水剂(AS)163个、微乳剂(ME)81个、种子处理悬浮剂(FS)76个、悬乳剂(SE)70个,占比分别为20.82%、16.24%、6.27%、6.04%、4.91%、4.75%、4.50%、2.23%、2.09%、1.93%,其他剂型可溶粉剂(SP)、可溶液剂(SL)、颗粒剂(GR)、种子处理可分散粉剂(WS)、微囊悬浮剂(CS)、微囊悬浮-悬浮剂(ZC)、原药(TC)、可溶粒剂(SG)、超低容量液剂(UL)、湿拌种剂(WS)、缓释粒(BRG)、粉剂(DP)、种子处理微囊悬浮-悬浮剂、种子处理微囊悬浮剂(CF)、可分散粒剂(WJ)、种子处理乳剂(ES)、种衣剂(SD)、悬浮拌种剂(FSB)、微囊粒剂(CG)、湿粉(WF)、泡腾片剂(EB)、可溶性粉剂(SPX)、可分散液剂(DC)、缓释粒剂、干悬浮剂(DF)、干粉种衣剂(GZ)和干拌剂(GA)等合计占比5.7%。
表37 小麦使用登记农药的剂型类别和数量情况


小麦使用农药产品毒性结构情况见表38,低毒农药2954个,占登记农药总数的81.6%;中等毒337个,占比9.3%;微毒农药品种246个,占比6.79%;其余为高毒42个、中等毒(原药高毒)33个、低毒(原药高毒)8个。近年来,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等农药品种已退出小麦使用农药登记,符合绿色发展方向的生物农药登记产品悄悄起步,新增了枯草芽孢杆菌、藜芦根茎提取物、大黄根茎提取物、金龟子绿僵菌CQMa421等高效低毒和微毒的生物农药,说明我国小麦上登记农药产品的毒性等级向着毒性更低的方向发展。
5.农药毒性
表38 小麦使用农药产品毒性结构情况

我国2015-2022年(9月20日)在小麦上登记农药新品种产品共计171种335个(见表39),占小麦上登记农药总数的9.25%,其中登记新杀菌剂产品54种118个,占登记新农药品种总数的35.22%;除草剂产品64种104个,占比31.04%;杀虫剂产品23种74个,占比22.09%;其他农药产品21种29个,占比8.66%;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9种10个,仅占2.99%。6.农药新品种
表39 2015-2022年新农药品种在我国小麦的登记情况

表39可以看出,新农药品种当中生物农药共有17种(见表40),占首登新农药总数的9.94%,说明活性高且安全的生物农药日益受到登记企业的欢迎。表39、表40还可以看出,我国农药研发实力逐步增强,尤其是植物生长调节剂处于领跑,表明我国已成为具有自主创制农药能力的国家之一,近几年小麦上境内企业登记新农药品种156种,占比达91.23%。2015-2022年小麦上境内、境外企业首登新化学农药品种分别见表41、表42。
表40 2015-2022年在小麦上首登新生物农药品种和年份

表41 2015-2022年小麦上境内企业首登新化学农药品种和年份






表42 2015-2022年小麦上境外企业首登新化学农药品种和年份

7.农药企业
我国小麦使用农药生产企业共773家,分布在我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49家。从境内生产企业家数来看,山东省是登记小麦使用农药企业最多的省份,达149家,领先于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占比约为20%;江苏省106家,位列第二,占比约为14%;河南省95家,排名第三;河北省82家,排名第四;安徽省64家,排名第五;浙江(30家)、四川(28家)、陕西(21家)、江西(20家)、广东(16家)和辽宁(16家)的企业家数均超过15家。除了境内企业外,还有9家美国企业(爱利思达生物化学品北美有限公司、爱利思达生物化学品有限公司、美国富美实公司、美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美国默赛技术公司、美国世科姆公司、美国仙农有限公司、英国高文作物保护有限公司、科迪华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家日本企业(日本曹达株式会社、日本农药株式会社、日本住友化学株式会社、日产化学株式会社)、3家德国企业(巴斯夫欧洲公司、拜耳股份公司、德国阿格福莱农林环境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家印度企业(印度TAGROS公司、印度利农实业有限公司)、2家英国企业(英国捷利诺华有限公司、英国先正达有限公司)、1家瑞士企业(瑞士先正达作物保护有限公司)、1家澳大利亚企业(澳大利亚纽发姆有限公司)、1家以色列企业(安道麦马克西姆有限公司)和1家新加坡企业(新加坡利农私人有限公司)也在中国进行了小麦使用农药产品的登记。
存在问题
1.总量相对太少
从登记数量来看,小麦用药产品数量存在较大的缺口。经统计,2003-2022年(9月20日),小麦用药产品数量由223个增长至3620个(见图4),增加15.23倍,20年复合增长率14.95%,但小麦上用药登记总体数量相对太少(2022年小麦、稻谷播种面积分别为2351万公顷、2945万公顷,小麦用药总量却比稻谷少5942个),带来了小麦使用农药上部分防治对象选择性差或无药可用、易产生抗药性、传统剂型占比大、高危风险农药多等一系列问题,已成为制约着我国小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

图4 2003-2022年我国小麦用农药登记数量变化情况
2.用药依然匮乏
从登记类别来看,小麦用药登记类别结构不均衡,登记以除草剂为主,占小麦上登记农药总数的38.78%,防治对象以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等常见杂草为主,防治狗牙根、鹅观草等多年生单子叶杂草和刺儿菜、苣荬菜、牛繁缕、野老鹳等多年生双子叶杂草的除草剂相对较少;小麦用杀菌剂相对缺乏,白粉病、赤霉病、锈病、纹枯病、散黑穗病、全蚀病、根腐病、叶斑病、腥黑穗病等病害有药可用,线虫(病)、霜霉病、花叶病毒病等其他病害存在可用农药少,小麦细菌性条斑病、黑颖病、炭疽病、眼斑病、黑胚病、秆枯病、黄矮病、丛矮病等病害尚无防治用药;小麦杀虫剂相对不足,蚜虫、黏虫、吸浆虫、红蜘蛛及金针虫、蝼蛄、蛴螬等地下害虫有药可用,玉米螟、灰飞虱、螨、玉米象、地老虎、储粮害虫等其他害虫存在可用农药少,白蚁类、蝗虫类、蟋蟀类、蓟马类、叶蝉类、蝽象类、潜蝇类、蜗牛类等害虫均无登记的防治用药;小麦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集中在调节生长、增产和防止倒伏,增加分蘖、提高成活率、促进新根生长、促进生长和早熟的登记数量各有1个,可选农药产品范围单一。
此外,小麦其他生理活动需要如促进麦种发芽、增强作物抗旱性、减少不孕小穗等,均无药可用;其他农药产品登记与生产上防控需要还有差距,目前菌物界与动物界发生的部分土传真菌病害或种传真菌病害与昆虫有药可治,原核生物界(细菌病害)或病毒界与植物界(杂草、小麦)或动物界(害虫)等跨界防治的三位一体化防控农药产品尚待开发。
3.剂型有待改善
从登记剂型来看,当前小麦用药新剂型与老剂型并存,且对人体和生态环境构成潜在威胁的可湿性粉剂、粉剂和乳油占比仍较大,三者占比达45.38%。
4.简称亟待整顿
从农药简称来看,小麦上登记含高效氯氟氰菊酯混剂名称亟待整顿,“高氯氟·噻虫胺、高氯氟·噻虫、噻虫·高氯氟、吡蚜·高氯氟、氯氟·噻虫胺、氯氟·吡虫啉、氯氟·毒死蜱、氯氟·呋虫胺”等产品中的有效成分均为高效氯氟氰菊酯,但其简称不一致,有的称‘氯氟’,有的曰‘高氯氟’。而“烯肟·苯·噻虫,烯肟·戊唑醇、烯肟·多菌灵”产品的简称相同,均标称‘烯肟’,但有效成分不同,前二者为‘烯肟菌胺’,后者为‘烯肟菌酯’。
5.标签尚需完善
从农药标签内容来看,部分产品性能未标注农药的化学类别,不利于农民轮换用药。此外,产品性能宣讲内容,未写明对作物的作用方式,尤其是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譬如植调剂产品未写明其为植物生长促进剂,还是植物生长抑制剂或植物生长延缓剂,且使用者对防治对象“调节生长”一词可能茫然?!
6.高危农药较多
从登记农药毒性来看,小麦上使用高毒(含原药高毒)产品共计83个,占登记农药总数2.29%,说明小麦上农药产品的毒性需要进一步优化。另外,小麦上登记涉及对人类健康、生态系统与环境和作物安全的高危农药(已经知道或可以预期)有效成分58个,其中:多菌灵、毒死蜱和草甘膦对人类健康有风险;溴苯腈、噻虫胺、噻虫嗪、草甘膦等对水生生物有风险;吡虫啉、噻虫胺和噻虫嗪对蜜蜂有风险;二氯吡啶酸对生态环境有风险;马拉硫磷、草甘膦对土壤有风险;辛硫磷、吡虫啉等对环境有高风险;绿麦隆、2,4-滴丁酯、氧乐果、氯氟吡氧乙酸、唑酮·氧乐果对邻近作物有飘移药害风险;南方轮作区,绿麦隆、苯磺隆、2甲4氯钠、麦草畏、氯氟吡氧乙酸对后茬作物有残留药害,等等。
7.残留标准需补
为促进小麦进出口贸易,切实保护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了242种残留物在小麦(麦类)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见表43),包括113种已在我国小麦上登记的农药、69种未登记农药和60种禁限用及有害风险农药。
表43 242种残留物在小麦(麦类)中最大残留限量值











242种残留物的最大残留限量囊括了小麦生产上的常用药,除蜡质芽孢杆菌、地衣芽孢杆菌、荧光假单胞杆菌、多粘类芽孢杆菌 KN-03、木霉菌、枯草芽孢杆菌、耳霉菌、金龟子绿僵菌CQMa421、球孢白僵菌、三十烷醇、几丁聚糖、氨基寡糖素、S-诱抗素和低聚糖素等14种农药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外,仍有硫磺、拌种双、丁香菌酯、氟嘧菌酯、克菌丹、喹啉铜、噻菌灵、烯肟菌酯、嘧啶核苷类抗菌素、大黄根茎提取物、敌磺钠、咪鲜胺铜盐、混合氨基酸铜、甾烯醇、四霉素、蛇床子素、灭菌唑、氯氟醚菌唑、丙硫唑、氟唑菌苯胺、氟唑菌酰羟胺、矿物油、苦参碱、顺式氯氰菊酯、哒嗪硫磷、藜芦根茎提取物、双丙环虫酯、特丁净、三氯吡氧乙酸、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2,4-滴胆碱、2,4-滴二胺、扑草净、二氯异噁草酮、砜吡草唑、甲哌鎓、苄氨基嘌呤、烯腺嘌呤、羟烯腺嘌呤、赤霉酸、吲哚乙酸、24-表芸苔素内酯、芸苔素内酯、14-羟基芸苔素甾醇、28-表高芸苔素内酯、28-高芸苔素内酯、丙酰芸苔素内酯、硅丰环、调环酸钙、二氢卟吩铁、苯肽胺酸、吲哚丁酸、噻苯隆、糠氨基嘌呤和22、23、24-表芸苔素内酯等55种农药的残留物的最大残留限量未给出,这为小麦生产留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前景展望
从境外小麦用药来看,印度、俄罗斯、美国、法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土耳其、乌克兰、英国、阿根廷、伊朗、哈萨克斯坦、波兰、意大利、埃及、西班牙、罗马尼亚、巴西、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印度尼西亚和乌兹别克斯坦等国积极发展小麦产业,说明全球小麦产业发展前景看好,对小麦使用农药有需求。当前,我国农药企业应与时俱进,谋划全球发展新机遇,布局全球小麦用药市场,加快构建我国农药服务全球农业新格局。
从境内小麦用药来看,我国10个小麦产区使用农药一直是刚性需求,且随着种植小麦生产者补贴、秸秆还田补贴、小麦轮作补贴、翻地补贴、使用生物农药补贴等多项政策的利好,绿色小麦、有机小麦生产面积增长进程的加快,以及小麦田有害生物重发、频发、多发,研判国内小麦使用农药的总量会稳定增长,小麦用药登记会明显上升,其发展前景广阔。
发展建议
1.宏观层面
首先,各级农业管理部门应制定《小麦中长期发展规划》,修订、完善《AA级绿色食品小麦生产技术规程》《有机食品食品小麦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小麦机械作业技术规程》《农业航空田间作业技术规程》等涉及小麦生产的国家(地方)标准,保证我国小麦产品高质量新发展。
其次,农药监督管理部门要联合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017版)》《禁限用(高风险)农药名录》等四项农药行业标准,其中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款中农药名称的简化中文通用名称进行清理、规范,统一农药简化名称标准,导引、推行农药名称标准化登记,完善、健全农药名称标准体系建设。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增设“因政策需要改变产品剂型类别的,文件发布之日起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应在二年内完成申请、变更”,剂型名称的变更符合《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2017版)》要求,同时在第四十条增设“农药登记证持有人未按时变更剂型的,农业农村部注销农药登记证”;对《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017版)》第八条第三款、第十六条中农药产品性能宣讲、推介说明,应写明对作物的作用方式,尤其是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譬如植调剂产品必须写明其为植物生长促进剂、植物生长抑制剂、植物生长延缓剂,使用者一看就明白植调剂在调控作物生长发育过程中起到了哪些功效(包括促进,延缓或抑制),调节了哪个部位,防治对象一栏应更直观些,需标明如促进早熟(3-5天)、延缓衰老、抑制株高等,故建议农药登记管理部门重新修改“农药标签内容事项规范”,以充盈标签事项,进一步规范农药标签内容。第三,出台奖励、赋能政策,鼓励创制新农药,特别是研制新型的其他农药(多元复合农药),改变当前的二位一体结构(防控对象均为菌物界、动物界或植物界),优化多功能农药产品结构,向原核生物界(细菌性病害)、动物界或病毒界或植物界(杂草、作物)或菌物界(真菌病害)联防联控方面进军,构筑农药竞争新优势。
2.中观层面
首先,各级政府要依托资源优势(含化工园区及其企业、小麦用药产品等)展开招商,鼓动农药生产企业落户、规模化生产,或推动化工园区内企业强强联合(兼并重组),促进农药企业迅速成长。其次,有关农药管理部门要搭桥铺路,促进农药登记服务机构展开国内外农药登记服务工作,导引企业外拓,持续推进中国农药服务全球农业。第三,支持农药领域科研院校与企业联合展开项目攻关,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生产力,有效地推进新成果(含药肥,譬如支撑作物生产的微量元素和防治地下害虫融为一体的农药产品)服务农化市场。
3.微观层面
其一,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农药(化学)工业协会、媒体(包括国家、地方、行业)等单位或社会组织,要通过世界化工(农化)企业销售收入前50强、年度涉农中国企业排名、前30强农药产品等活动,培育不同领域、层次的农药(农化)品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中国农药知名品牌新形象。其二,各级政府部门(发改、应急、工业信息化和园区管委会等)、社会组织(包括学会、协会、登记或试验或检测服务机构等)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实战演练(包括海外登记流程、项目入驻化工园区审批流程、重组双赢大辩论)、答疑解惑等支持和鼓励性服务工作。总之,就是扶上马再送一程,协助企业能力建设。其三,除企业、大众传媒(包括网站、公众号)宣讲产品用途外,科技工作者要紧紧围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树立大科普理念,快速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夯实农药应用技术,导引、推进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和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促进农药高效使用,确保小麦产品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文刊登于《农药市场信息》杂志2023年第2期本期专稿,欲知更多精彩内容,欢迎点击下方电子书链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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